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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效力等同离婚证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陈春霜)以往,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当事人才可以得到离婚证。从即日起,在法院离婚的,法院也可以发放离婚证明书了。11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我市第一份离婚证明书。

  作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家事审判特点,全面关注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不断推出创新性改革举措。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离婚证明书制度,并于11月10日制作出具首份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并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的书面证明。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案件,在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裁判文书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法院经核实无误后,即可出具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的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二者法律效力是等同的。

  与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相比,离婚证明书隐去当事人起诉答辩的诉讼过程,隐去当事人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争议内容,隐去当事人情感纠葛和个人隐私,仅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案号、案件生效日期及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身份事实。

  当事人持此证可以在买房、再婚、贷款、出国等情况下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