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贷款婚房不能分 因里面还有银行的权益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原标题:离婚时贷款婚房不能分
“我想离婚,可是贷款房却不能分,怎么办啊?”8月23日,家住让胡路西虹小区的周女士,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闹心事。
周女士讲,2012年时她贷款买了婚房。每个月固定偿还贷款。
现在两人正在协议离婚。周女士想要这个房子,她想将丈夫的一半产权买下来。可是,她又无法拿出那么多现金。
思来想去,周女士想到一个方法,周女士的单位,一直在给她交公积金,她想用公积金贷款,然后用这笔贷款购买丈夫的另一半产权。但却得知,夫妻离婚贷款房不可以分割。现在她想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针对周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中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华政勇。
记者:夫妻离婚为啥不能分割贷款房呢?
华律师:贷款房不完全属于周女士夫妻俩,这里面还有银行的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法院不得直接宣判房屋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法院不会抛去银行的权益,将房子按照普通财产,判给某一方的。
记者:法律程序上不能分割贷款房,那么,私下里,他们可以协商归谁所有吗?
华律师: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做房屋的他项权利。对于周女士和其丈夫来说,只有当这处房屋的他项权利去除后,也就是还完贷款,才能享受房屋的所有权。
目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周女士的这处房屋,不可以说是归谁所有,所以两人无权协商。
大庆晚报记者邹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