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国资委获悉,《大庆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发布,按照《实施方案》,2017年基本完成有意愿并能够实现移交的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19年起,我市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三供一业”移交分离原则
2016年5月下旬以来,中央高层频繁提及国企改革的进度。然而,改什么、怎么改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热点。其中“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作为国有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瘦身健体、精干主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重大举措,在经过4年试点之后全面实施。2016年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公开发布。
2016年12月29日,《大庆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进入倒计时。
“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我市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世宏告诉记者,按照《实施方案》,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基本原则有三个:第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专业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三供一业”等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第二是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第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衔接。
“三供一业”移交分离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
“三供一业”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承担的办社会职能,由此给企业增加了不少负担,牵扯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大量的精力,如今也使企业越来越难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那么,我市“三供一业”移交分离的工作目标是什么呢?
李世宏告诉记者,根据《实施方案》,“三供一业”移交分离详细时间表也已经出炉,2016年开始,在我市逐步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有意愿并能够实现移交的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19年起我市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为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对于国企来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一次难得机遇。”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俊平告诉记者,“移交分离之后,企业从‘三供一业’中脱离出来,节约了成本,减轻了负担。对于居民来说,由专业化企业进行社会化管理、专业化管理,也将改善家属区职工的生活条件,最终实现分离企业、企业职工、地方政府及接收单位多赢的局面。”
“三供一业”移交分离不是简单的“一交了之”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但移交可不是简单的“一交了之”。据李世宏介绍,为做好移交分离工作,各部门都有着明确的责任分工。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市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配合市国资委做好清产核资、人员安置及接收后运营成本综合测算等工作,厘清财政承担范围;做好油化央企的沟通协调有关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省发改委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市城管委、市水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要发挥作用,支持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对移交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指导移交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按国家、省和我市保险现行政策执行。
因为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所以移交企业要会同接收单位根据移交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拟定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及组织实施方案,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依法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涉及移交到市属企业的“三供一业”项目,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政策拟定后由市属企业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根据《实施方案》,移交到市属企业“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接收单位根据正常运转和岗位需求,合理确定用工总量数额和薪酬标准,并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按照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企业要通过转岗等方式妥善安置。
大庆日报记者 戴小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