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肖瑶)日前,记者从大庆市民政局获悉,在9月份完成2018年第一批市区城乡低保家庭大中专学生学业救助的基础上,市民政局10月对新申请审批的救助家庭启动了第二批学业救助工作。
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日前已圆满完成了第二批大学生学业救助工作。其中,市区第二批共有122名低保家庭大学生申请学业救助,经审核确定121人符合救助条件。截至12月10日,全年共救助394名低保家庭大中专学生,救助资金96.37万元。
从当年一次性救助到按学年全程连续救助,从救助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到实现“城乡一体化”,十几年来,我市的城乡低保家庭大中专学生学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发展,自成体系。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为了确保此项救助工作的顺利完成,市民政局在前期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受理救助申请等工作的基础上,着重从三个方面有序开展工作。严格审核审批,核准救助对象身份和救助金额。受理首次救助申请后,实行社区工作站、区民政局、市民政局三级核查,工作人员根据不同救助类型仔细查看救助申请人的低保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相关材料,着重审核录取志愿类型、就读时间等信息,认真核准救助对象身份,严格按照零表4000元/学年、一表3500元/学年、二表A3000元/学年、二表B2500元/学年、三表2000元/学年、专科生1800元/学年、中专生1500元/学年的标准,核准救助金额。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救助准确及时。市民政局与市教育局沟通配合,仔细核对申请人录取信息和数据,保证救助准确;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筹措资金,为学业救助金及时发放提供有力支持。全面进行公示,保障公平公正。
市民政局借助民政信息网和大庆日报,对拟核准救助的低保家庭子女名单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示,并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了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培养一个学生,脱贫一个家庭”,市民政局始终把低保家庭大中专学生学业救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折不扣地推进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及时将市委、市政府对低保家庭大中专学生学业的关爱送到他们身边,助我市贫困学子圆上学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