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打工者拿到钱后与法官合影。
“太感谢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了,帮我们要回工资!”11月20日,农民工姜某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款现场,紧紧地握住执行员于戈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干了活未得到报酬
2014年4月,姜某和19名工友,与安达市一劳务服务队的代理人毕某,签订了用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他们为该劳务服务队所承包的大庆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道路雨排,输出劳务。
发包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工程结束后欠承包方,即原告所在的劳务服务队工程款46万余元。
劳务服务队以发包方未给付全部工程款为由,拒绝向姜某等20名劳务者支付2万余元至5万余元不等的劳务费。
因索要无果,姜某等人将承包方与发包方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劳务费46万余元。
执行员于戈先找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义务,并表示待经济宽松时,将拖欠款项一次性给付。
三方最终达到调解协议,承包方劳动服务队、发包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姜某等20名职工46万余元,于2016年9月30日前,给付完毕。
“强执”为打工者护权
调解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为此,姜某等20人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建筑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提出,想与20名申请人达成和解,表示愿意一次性拿出其名下另一公司收取的物业费45万元,偿还执行款。
11月14日上午,在高新区法院,以姜某为代表的20个申请人,领到了劳务费。
据了解,这次执结案件,仅是高新区法院在省高院开展的“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以来的一个缩影。
活动开展以来,高新区法院在保护弱者权益的同时,加强执行硬度,利用休息时间“错时执行,凌晨执行,周末加班”的模式,想方设法寻找被执行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点赞。
这时,许法官提出,让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好好商量一下。
巧说和法院促和解
梁某来到法院后,李某提出,可以用土地抵账,但自己还想留一部分土地,给孩子种。
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难处后,许法官又给梁某做工作,希望能留给李某一些土地。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邻居俩冰释前嫌,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刚柔并济,为了案子的进展,充分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巧用措施促和解,把和解的过程,转化为增进双方当事人理解沟通的途径,促使又一件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文/摄大庆晚报记者邹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