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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家庭优待金者 本月底前到户籍地民政局领取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大庆网讯(邓凌云大庆日报记者 周晶)近日,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市区2011、2012年城镇入伍及2014年在市区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仍有部分人员未领取,请未领取者在12月1日前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领取。

  领取时,士兵需要提交以下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我市入伍在校大学生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义务兵在部队改选士官、考入军校人员,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服现役证明原件;获得三等功以上的义务兵,需提供立功证书、奖励登记表复印件。

  工作人员提醒,如有疑问可拨打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萨尔图区民政局电话:6181693;让胡路区民政局电话:5968027;龙凤区民政局电话:6249179;红岗区民政局电话:6785155;大同区民政局电话:617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