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省文化产品开发和营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我市广大工艺美术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市场意识,激励我市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大庆市委宣传部、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工艺美术产业十大品牌评选推介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工艺美术企业,具有代表性、引导性、示范性。
2.企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有较高美誉度和社会信誉,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产品反映大庆文化、体现大庆特色,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
4.近两年来,品牌所属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加分条件:
1.继承、挖掘、开发濒临失传的传统工艺,被列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在省级以上展会或重大评选活动中获奖。
3.持有注册商标和获得国家专利证书。
二、评选程序
1.启动阶段(10月12日-10月14日)。大庆电视台、大庆广播电台、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网(微大庆、问政大庆)等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活动公告。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参评品牌的遴选推荐工作。
2.上报阶段(10月15日-10月18日)。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工艺美术企业上报评选材料。
3.初评阶段(10月19日-10月26日)。在各县区、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经过综合评价,确定40个候选品牌。
4.投票阶段(10月27日-11月2日)。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候选品牌简介,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大庆元素APP专用投票通道参与投票。
5.评审阶段(11月3日-11月9日)。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打分,群众网络投票权重占60%,评审委员会评审权重占40%,综合上述结果,确定入选品牌,终评结果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6.命名表彰(11月10日-11月15日)。公示通过后,由主办单位对大庆市工艺美术产业十大品牌和十大入围品牌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列入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库,视进展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7.宣传推介(11月下旬)。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推介,协调外媒同时给予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我市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
1.大庆市工艺美术产业十大品牌评选推荐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2016年销售收入、利润和利税等情况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以及能够体现社会效益的文字资料、图片。
4.10张能反映品牌形象的图片和宣传册。
5.符合加分条件(列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持有注册商标和国家专利证书)的品牌,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和复印件。
6.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大庆市工艺美术产业十大品牌评选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申报材料,并填写大庆市工艺美术产业十大品牌评选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gaifaban@163.com。
2.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市委宣传部改发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盖忠国
电话:0459—4688583
地址:大庆市政府10楼10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