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朋友圈上看到有人在转发丢孩子的消息,“本人:张艳,电话18712587123,今天上午2岁女儿在大润发附近被人拐走了,女儿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我们家老太太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张明均。看到就转转吧,我们都会有孩子,谢谢你。必有重谢,5万元整,谁的群多大家帮忙转发一下!好人一生平安。”
据了解,很多人看到该信息后,都帮忙转发。
7月17日,记者向警方核实此事,得知该信息属于谣言。

令人揪心的信息原是谣言。
孩子被拐悬赏5万元
看到孩子被拐的消息,不少市民觉得挺揪心的,纷纷在朋友圈和群聊里转发,想帮助家长将孩子找回。
然而,晚报记者通过多方核实,这条寻子信息竟是谣言。
17日,记者拨打了“张明均”的手机号码,显示号码归属地为安徽阜阳。语音提示,所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并开通了短信提醒业务。
随后,记者向我市东西城区两家大润发超市所在辖区的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均未接到类似的警情。
据龙岗公安分局民警分析,这条寻子消息,没有张艳本人的身份信息,也没有孩子丢失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只有模糊的“今天”、“大润发”等,也没有孩子的体貌和衣着特征描述,可以判定为假消息。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类似消息已经出现了多个地区的版本:贵阳版、瑞安版、莱州版、遵义版等。
因此,这条寻子信息是一个套用地名的谣言。
民警提醒不要盲目转发
据龙岗公安分局民警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希望市民不要轻信此类消息,转发求助信息时要注意甄别。
看到类似的信息,一定要核实消息的真实性,核对人名、地名、电话归属地等内容,不要盲目转发、转载,警惕网络骗局,不要以讹传讹。
大庆晚报记者王敬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