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日下,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展开行动。
7月4日,室外温度高达33℃。8时30分许,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兵分两队,向“老赖”出击。
有人说“欠债是大爷,要钱是孙子”,但“烈日行动”将把借钱不还的人,暴露在阳光下。“老赖”,这回跑不了了。
为友担保摊上官司
杨东(化名)是我市某企业的一名员工,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好心为朋友做担保,竟引来一场麻烦。
2013年,被告张丽(化名)、孙明(化名),因为经营生意,急需资金,便向原告王华(化名)借款。
王华同意借款后,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双方还约定了借款利息。
如果到期后不能还款,逾期利息要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进行偿还。
签订合同时,杨东与另外一人在合同上签了字,为张丽、孙明担保。
借款到期后,张丽、孙明未按期限归还借款。
王华找到担保人后,杨东却不履行担保义务。认为孙明涉嫌刑事犯罪,已无偿还能力。
无奈之下,王华一纸诉状,将张丽、杨东和另外一名担保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杨东及另外一位担保人,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可杨东却拒不履行,因此,杨东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法警来到杨东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他戴上了锃亮的手铐时,杨东低下了头。
结案标的百余万元

当日上午,失信被执行人(左)还款。
吴某居住在喇嘛甸镇某小区,多年拖欠物业费及热力费,物业公司上门催要,吴某却始终未能给付。为此,物业公司将吴某告上了法庭。
吴某说,自己不缴费用,是因为该公司在为小区提供供暖服务期间,室内温度低,并未达到18℃。
经让胡路区法院审理,吴某给付该物业公司物业费、热力费共计5900余元。
判决后,吴某始终未给付物业公司费用,为此,吴某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月4日中午,吴某来到法院,付清了拖欠的费用。
“烈日行动”首日,第一小队成员赶到某企业,将被执行人杨东控制并带回。
第二小队在让胡路区某小学附近,将被执行人张某带回。
截至当日12时许,共强制带回6人,迫于压力,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4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行动第一天,共传拘11人,拘留2人,和解3件,结案14件,结案标的124.42万元。
“老赖”藏不住了
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明龙说,为响应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的号召,借助两级法院的“三清”百日攻坚战活动和“油城利剑”行动所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决定于7月,开展严打老赖的“烈日行动”。
张副局长说,本次“烈日行动”重点打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
一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是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是违返限制消费令的。
他说,对符合上诉条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坚决采取拘留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的制裁措施,让“老赖”无处遁形。
文/摄大庆晚报记者张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