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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严惩14种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市场秩序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周晶)近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按照《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市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等14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对开发企业7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处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重点查处7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质有效期过期和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对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2对中介机构7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对房产中介机构,将重点查处7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以虚假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出具虚假或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违规承揽评估业务;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3典型案例将及时向社会曝光

  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对整治行动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在监督企业自纠自改基础上,各县区房产部门会同物价、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列入失信名单以及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治理;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