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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门诊药费怎么报? 附门诊救助报销分类及报销比例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原标题:低保户门诊药费怎么报

  网友“六月雪冤”问政:

  你好,低保户在大庆三医院门诊开的药费怎么报?每月药费800元。

  市民政局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市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15]50号)文件规定,我市市区城乡低保对象门诊救助分为两项:一是门诊指定慢性疾病救助,患有指定慢性疾病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药物治疗和诊疗服务,按照医保或新农合政策报销后,对其医保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40%进行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二是门诊普通疾病救助,市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体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第三种保险形式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对象,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药物治疗和诊疗服务,对其医保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20%进行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大庆市第三医院暂时还不能实行门诊药费即时结算,将在近期内实现门诊费用即时结算。已经在第三医院开具的药品,请留好票据和处方,民政部门采取医后救助的形式核销相关费用。

  以上信息摘自“百湖民声”网络问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