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更及时,措施更有力,监测指标更全面
摘录: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降低预案启动条件,提升预测预报准确度,及时预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解读:与过去相比,“十三五”时期,大庆将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目前,我市已将大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Ⅰ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对应预警级别,还设有响应措施。根据分析,我市PM2.5的污染源主要为燃煤源、机动车源、工业污染源、土壤尘和扬尘源、生物质燃烧源。因此,响应措施的内容,是根据我市主要污染源制定的。例如,当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后,将严格实行重点排污单位限产、停产;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部禁行;供热单位错峰起炉;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在空气检测方面,“十三五”时期,我市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3项监测指标基础上,还将增加一氧化碳、臭氧和细颗粒物3项指标,进一步提升预报准确度。
封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
摘录: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实施水源地确权划界和隔离保护工程,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建设。
解读:目前大庆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0个,全部完成了保护区划分。大庆水库、红旗水库、东城水库等4个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要求;北水源、南二水源等9个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十三五”期间,环保部门将对水源地周边一级保护区内实施封闭,搬迁区内居民,并建立隔离防护设施。二级保护区内无法搬迁的村屯,采取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垃圾统一拉运到保护区外处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监测的同时,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严格监控水质质量。重点监督化工、冶炼、造纸等可能造成污染的行业。市政府供水单位每季度公开辖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2018年县、区政府也将实现信息公开。
万宝湖、明湖、三永湖基本消除黑臭,大庆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下
摘录: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治城区黑臭水体,推进地下水环境保护。
解读:“十二五”期间,大庆共有12个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5年底大庆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削减13.15%、11.64%,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总量削减任务。“十三五”期间,大庆将依法取缔流域“十小”污染企业,集中治理流域工业集聚区的污染,到2020年,松花江肇源断面力争水质达到优良。“十三五”期间,万宝湖、明湖、三永湖基本消除黑臭。对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建设防渗池。2020年,大庆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要控制在15%以下。
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将分别达到85%、95%
摘录: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治理重点行业水污染,实施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提标改造,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解读:目前大庆有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污泥处理厂1座,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19%。《规划》出台后,将要求氮肥行业、印染行业和制革行业等排污“大户”实施技术改造。大庆石化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炼化公司外排污水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宏伟园区等9个工业园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将依规撤销其园区资格。油田公司下属的西区污水处理厂仍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将完成升级改造,达到一级A标准。
以“土十条”为纲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摘录:加强土壤基础调查推进分类保护与修复,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解读:2016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出台,确定了10方面34项主要任务。大庆也将编制出台《大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全市土壤实施分级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工农业生产过程造成的污染。调整农药使用量和使用结构,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轮作休耕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环保部门将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限制治理农用地污染。
新闻中心记者李东泽 张增辉 谢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