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 肇源县 林甸县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萨尔图区 龙凤区 让胡路区 大同区 红岗区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大庆在线  >  今日大庆  >  生活资讯
本市公积金缴存人在异地购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原标题:公积金可以在省外使用吗

  网友“feng”问政:

  你好,有关部门,我在大庆缴纳的公积金,可以用公积金在沈阳买房子吗?如果想要使用这个公积金在省外买房,需要如何办理?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本市公积金缴存人在异地购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提取金额:契税发票日期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夫妻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

  此外,缴存人在大庆以外城市购房,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未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可以以缴存人大庆房产作抵押,在大庆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大庆房产价值参照房产局网站公布的评估基准价确定,贷款最高额度取大庆房产价值与异地所购房产总额二者低值的80%。

  缴存人需提供异地所购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或购房合同及收据)、本地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不明之处请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咨询。

  此稿件来源于《“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