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新闻中心记者 张增辉 大庆日报记者 周晶)今年,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和全市清理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已结束。
本轮清理工作的对象是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即市本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等。
在清理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确定的标准进行,共分为保留、规范、转化和取消。对于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保留;对于属于行政审批的受理要件,但没有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该要件的,予以规范,即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材料,也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相关材料;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转由审批部门付费,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按照相关规定,中介服务事项不属于行政审批要件的,予以取消。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由市法制办总体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并对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清理意见进行审核;市物价局负责对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依据、标准进行审核;市财政局负责对转由审批部门付费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核。
最终,我市共梳理出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52项,清理后拟保留88项,占清理总数的57.9%;规范38项,占清理总数的25%;转化11项,占清理总数的7.2%;取消15项,占清理总数的9.9%。拟取消的15项中介服务事项中,有9项是根据国务院和省里决定对应取消的,另外6项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取消。清理结果将由各相关单位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录入“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中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