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 肇源县 林甸县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萨尔图区 龙凤区 让胡路区 大同区 红岗区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大庆在线  >  今日大庆  >  综合新闻
保证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原标题:我市百名人民监督员将对检察机关办案开展监督

      保证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民刘女士看着手中的“人民监督员证”,心里生出一种强烈的使命感。

  日前,我市新选出的100名人民监督员已经“走马上任”。

  可是,很多市民对于“人民监督员”这个称谓还很陌生。

  什么是“人民监督员”?他们都是怎么选出来的?有何“尚方宝剑”?

  带着市民关心的问题,大庆晚报记者进行了详细采访。

制图/刘昱

  可向11种“权力任性”开炮

  当了人民监督员,能为老百姓做些什么?

  作为对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进行监督的“摄像头”,他们可对11种情形实施监督:

  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违法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违法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对于以上这11种“权力任性”,作为第三方的人民监督员,可以进行监督。

  7类人可按下“启动键”

  人民监督员可以对11种情形实施监督,那么由谁来按下“启动监督”键呢?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改革中,为了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近日,最高检印发的《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控告人、举报人、申诉人都可以是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

  监督程序启动后,由谁受理?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认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具有前述11种情形中的前八条情形,要求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由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受理;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控告人、举报人、申诉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具有前述11种情形中的前八条情形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

  人民监督员“入围”标准严

  我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有100名,您知道他们是怎么“入围”的吗?

  据大庆晚报记者了解,除了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是“硬杠儿”外,还要年满23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不被列为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对象。

  此外,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也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大庆晚报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本次我市选任的100名人民监督员中,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共44人,其余56人中,国有企业23人、私营企业9人、社会团体7人、中介组织3人、自治组织2人、自由职业者12人。

  人民监督员是不是终身制?当然不是!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