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安监管和交警业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建设“平安大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大庆市公安局拟招聘公安监管和交警业务辅助人员23人,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监所管理支队监控中心及所属看守所监控员20名,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辅助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庆市区常住户口,
2、全日制统招中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且未就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3、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之后,1996年12月1日之前出生);
5、监所管理支队监控中心及看守所监控员不限性别,交通警察支队业务辅助人员需男性;
6、无肢体残疾,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7、普通话标准;
8、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145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部分。享受“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兑现奖、物业费、取暖费、住房补贴、通勤费等在编人员享受的待遇。
监管支队的办公地点为大庆市龙凤光明产业园区光禧南街(大广高速龙凤收费站东侧),交警支队的办公地点为晚报大街2号,均无通勤车。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岗位要求的,签定相关格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到期后不续签的合同自动终止。
三、报名办法及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格,如实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书的拍照件、一寸照片(像素为400*533,大小为40-50KB)电子版压缩后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为:jgzdzg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报名咨询电话为:监管支队4616775,交警支队6698822。经初步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互联网大庆公安网站公布,并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
四、招聘选拔办法
市公安局坚持公正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选拔。考核内容为通过计算机考试系统对计算机知识实际操作应用能力进行测试,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面试内容为评估考生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能力。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总成绩为考核成绩折合成70%加上面试成绩折合成3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考核成绩高低排序。招聘选拔全程由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五、体检与政审
拟录取人员应经过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一)体检。拟录取人员到大庆市人民医院3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
2、血压不正常的(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3、有开放性肺结核的;
4、有各种急慢性肝炎的;
5、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仍听不见的;
6、有纹身、烟花的;
7、先天或后天引起的永久性肢体残缺、畸形,影响机体功能(经治疗无明显功能障碍者除外);严重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等影响功能的;
8、视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9、有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政审。政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2013年12月1日以后)曾受过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六、岗前培训
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和交警支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大庆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