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底大庆将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建成区小锅炉
作者:杨洋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11月30日,记者在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大庆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将分两步完成,今年底淘汰43台,到明年底城市建成区小锅炉将全部淘汰。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对各类燃煤小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一律按期淘汰。确保城市建成区2016年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80%以上,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与此同时,要加强燃煤承压小锅炉管理,开展安全和质量大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整改、停用或查封;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修理改造价值的,依法督促使用单位报废淘汰;对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锅炉,一律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严禁投入使用。加大燃煤小锅炉执法检查力度、范围和频次,对燃煤小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持续超标排放的,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等措施。
下一步,我市还将定期、准确、据实地在媒体公示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公示内容包括:已淘汰的燃煤小锅炉清单,注明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吨位、淘汰时间等;未淘汰燃煤小锅炉清单,除注明上述基本情况外,要有暂未淘汰的原因及淘汰计划。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举报违规新建燃煤锅炉及重新启用已淘汰燃煤小锅炉等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大庆晚报记者杨洋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