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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28”特大故意杀人抛尸案嫌犯的狱中自白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原标题:4年多前,他饮酒过量后因结婚问题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抄起锤子砸向了对方的头,又掐住了对方9岁女儿的脖子……然后弃尸荒野。如今,他面临一纸判决

  “懂法、守法、自由,早知道这些多好”

  “2014·5·28”特大故意杀人抛尸案嫌犯的狱中自白

  他说,或将成为前世的今生,他满是愧疚和罪恶。直到人生尽头,才知道懂法、守法的重要,自由的可贵……

  11月18日,市第二看守所,记者面对面采访了制造曾轰动一时的“2014·5·28”特大故意杀人抛尸案的嫌犯李某。

  无法触及的自由,一窗之隔。

  犯罪实录

   肢解女友,勒死9岁女童

  伴随着铁镣拖地的刺耳声,李某耷拉着脑袋坐在了记者对面。他的讲述,将大家的记忆带回了几年前。

  2014年5月28日,采油六厂三矿喇环西路,一采油工人在路边草丛里看到一个白色的“球”,上前踢了一脚,“球”翻了过来,竟是一个人头!

  报警后,警方搜寻发现一具被肢解的成年女尸和一具完整的女童尸体,两个被害者是母女关系。

  同年6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落网。而此时,那对曝尸荒野的母女,已遇害两年。

  李某说,他已记不清杀害那对母女的具体时间,只记得是2012年6月的一个星期日。据李某说,案发前两个月,他通过朋友认识了孙某,两人都已离异,他54岁,孙某40岁。相识后,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李某说,案发前两日,他接到孙某的电话,说次日要来看看他,研究下二人进一步发展的事。“因为那段时间家里有好几个晚辈要结婚,挺忙的,所以我就让她晚一天再来,也就是周日。”李某说,周日那天,孙某带了9岁的女儿来找他,他给孙某买了鞋,给女孩买了新衣服。

  后来,李某带孙某母女回了他租住的房子共进午餐,席间,李某喝了半斤酒。李某说:“我平时就2两酒的量,喝酒误事啊。”据李某说,他收拾完桌子,看到孙某已给女儿换上了新衣服,并让女儿出去玩。女孩出去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李某称,二人谈到结婚的问题时未达成共识,引发口角。

  李某说:“我不能满足她提出的条件,她说要告我强奸。我曾经坐过牢,听到她的话,我特别害怕,抄起锤子就砸她的头。”孙某倒地,鲜血不断涌出,李某正慌乱中,敲门声响起。“孩子回来了,我让她再去玩会儿,她不干,站在门口哭。我打开门,她进来的时候,我掐住了她的脖子……”

  说到这儿,李某流下了泪,痛苦地说:“我喝那么多酒干啥啊?那孩子长得白净,活泼、可爱……”

  李某指认现场。

  含泪忏悔

   女孩死的时候,穿的是嫌犯给她买的新衣服

  时间定格在李某杀死女童的那一刻。李某说,他并不知道自己究竟如何杀死女童的,那时酒劲儿冲昏了头,看到女童倒地后,他迷迷糊糊地回到床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记忆已断片儿。他只记得自己和孙某发生了争执,他用锤子砸了孙某……想到这儿,他冲出卧室门,看到的是客厅里的血迹和没了气息的母女俩……

  “女孩死的时候,穿的是我给她买的新衣服,衣服的带子缠在孩子的脖子上……”李某说。

  极度害怕的他,决定抛尸。可是,他搬不动孙某的尸体。于是,曾做过屠宰工作的他,拿着一把破旧菜刀,把孙某的尸体肢解了。他租了一台车,载着两具尸体跑向了荒野。

  “我挖了两个坑,先埋了孙某。可是,看着那个孩子,越看越难受。我也有孩子,我当时就想,这要是我女儿,我一定会把杀孩子的人剁成肉泥。那天,下着毛毛雨,我把孩子放在坑里,没有埋,捡了些砖头盖上。我就想,我早晚得给她们偿命,如果被人看到了,那就是我该偿命的时候了。”李某说。

  案发后,李某去过广西,去过黑河,转了一大圈,又潜回了我市。他说:“无论逃亡还是现在,每天都想着那个女孩。在街上看到别的孩子,或看电视看到儿童节目,都抑制不住地想起那孩子。”

  2014年6月27日,开私家车跑黑活儿的李某被民警抓获。李某说:“逃了两年,有时我侥幸地以为这事儿过去了;有时又在想,咋还没被发现,我得给那女孩偿命。”

  镣铐加身,以身试法的悲哀。

  回首今生

   如果不是两次因为不懂法而走上歧途,人生原本可以很精彩

  李某知道自己被判处死刑,处于核准阶段。李某说:“我恨自己,即便今天就把我枪崩了,我都认。死或不死,等待一纸判决。虽然知道死的可能性最大,死了也就解脱了,但没得到最终的消息,心里很受煎熬。”

  市第二看守所所长闫震峰告诉记者,李某在看守所表现较好,但等待最终的结果,让他有时会感到焦虑。

  待那一纸判决到来,或许今生便成了前世,好坏都不会重来。李某说:“可惜,我给这一生只留下了恶名。如果我能早点懂法、守法,该多好?自由的人生最重要。”没有人生下来就是罪犯。李某说,如果自己不是两次因为不懂法而走上歧途,他的人生原本可以很精彩。

  1978年高中毕业的他,在那个年代也算得上文化人,有一份国企的正式工作。他身怀多种技术:电气焊、钣金、木工、瓦工、白铁、驾驶、屠宰。哪一样手艺,都可以让他好好过活。他有一个优秀的儿子,落网前不久,儿子从外地回来看他,还让他搂着睡觉。想想那一幕,李某觉得心酸又幸福。可是因为不懂法,自己两次进入高墙,断送一生。

  1992年,因别人欠了自己14600元钱,多次讨债无果的李某,赶走了人家11头奶牛,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实际服刑4年5个月释放。“每次要账,对方就说没钱,我就想把他的牛卖了,扣下我自己的钱,剩下的给他,我也不多要他的,没想到这样做是犯罪。”李某说。“因为坐过牢,知道自由的可贵。所以,孙某说要告我强奸时,我害怕了。也是酒精麻醉了大脑,根本没思考。如果懂法的话,我们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根本构不成强奸罪啊!”悔恨的泪水,洗刷不掉犯下的罪。懂法,守法,自由,这觉悟来得太迟。回监舍的路上,李某停在窗边向外张望,可惜,目光所及,仍是一堵高墙……

  大庆日报记者张磊吴召秀文/摄(网络图片除外)

  采访后记

  采访结束,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深吸一口气,感觉格外清新。

  作为一名记者,初次进入高墙内采访,穿过层层铁门,走进监区,不禁心生感慨:自由与牢笼仅一墙之隔,多少人在外面的时候不懂珍惜,到了里面才追悔莫及。

  采访李某前,记者曾想象过这样一个“穷凶极恶”、“罪大恶极”的人,他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然而,除了他所犯的罪行,他还讲述了很多美好的生活,比如他的儿子,比如他的一身技艺。或许,如李某所说,他已做好了“偿命”的准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情也哀。

  听李某陈述,记者能感受到他对生命的眷恋和对所犯罪恶的忏悔。但人终要为自己的选择埋单,挥霍了人生的美好,在失去之后再明白,也晚了。

  懂法、守法、自由,这三个词汇反复出现在李某的陈述里,却只能是对别人的警醒。希望李某用三条生命换来的感悟,能给世人以警示。

  大庆晚报记者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