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不再“终身制” 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作者: 来源:北方时报 频道主编:左远红
根据新出台的《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省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进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应该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合格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定期注册合格教师,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暂缓注册教师,在暂缓注册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对注册不合格教师,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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