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俩女子半夜醉酒遭遇抢劫
前不久,两名醉酒女子零时归家,结果被在路上寻找“猎物”的盗贼盯个正着,皮包财物都被抢走了,幸好没有受伤,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10月31日,记者从大同区法院,了解到了案件的整个过程。
好朋友醉酒后被抢
李美丽(化名)和赵雅红(化名)是好朋友,许久未相聚的二人,决定吃个饭,好好讲讲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儿。
二人见面后,越聊越起劲儿,喝了一斤白酒和好几瓶啤酒,结果都喝多了。
喝到饭店要关门了,结账后的两名女子,醉醺醺地出了饭店,去了李美丽的哥哥家,一直聊到半夜时分。
零时30分许,二人从哥哥家出来后,顺着大同区同阳大路往东走,准备找个地方住宿。此时,二人的酒劲儿,已经醒了一半。
当她们走到大同区某医院附近时,突然从医院东侧胡同里,跑出来3名20多岁的年轻人,直接把李美丽撞倒在地。
走在前面的赵雅红惊吓之余,使出洪荒之力迅速跑开,才未被3名男子抓到。
“啊,救命啊!”本能的反应,让李美丽一边喊,一边拉拽着自己的背包。
“别喊,再喊拿刀捅你!”听到李美丽大喊后,3名男子中有人用低沉的声音,威胁李美丽。
见李美丽不喊了,3人抢走李美丽的背包后,消失在了黑夜中。而此时,赵雅红拨打了报警电话。
抢得财物三人平分
接到报警电话后,警方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并抓获。
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作案前,3人相约到大同准备与他人一起盗窃原油,但是到了大同后,三人一直没有挣到钱。
事发当晚,当3名犯罪嫌疑人寻找着作案目标,走到某小学对面时,看见两个女的好像喝酒了,短暂商量后,决定对她们下手。
李美丽包内有1000余元钱、两部手机等物品,抢劫所得3人平分,背包和包内其他的物品,被扔到一户人家的院子里。
三人犯抢劫罪获刑
大同区法院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宣判,被告人王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其前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6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600元。
被告人李东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前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两千元。
被告人李大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令被告人王华、李东、李大春向被害人李美丽,返还赃款1000元。
大庆晚报记者张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