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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下按审批程序办理改名 详细规定可向户籍室咨询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原标题:关于改名问题

  网友“蔓蔓.微信问政”问政:

  想改名字,去户籍问说是18岁之前可以免费改一次。想问法律规定不能改名字吗?现在和父母的户口分开了,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吗?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你好!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据有关规定更改姓名。国务院、公安部未对公民更改姓名做出具体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对更改姓名的条件进行限定。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的要求,符合“黑公通[2007]64号文件”规定更改姓名条件的,18周岁以下按审批程序办理,18周岁以上予以严格控制。详细规定可向户籍室咨询,或咨询市局户政部门,电话6363365。谢谢!

  以上信息摘自“百湖民声”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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