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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未按交通信号通行 搭上朋友命赔钱又获刑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9月26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近3年来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3年至今,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60件,调解结案的145件,调解率为90.6%。

  从结案方式上看,呈逐年上升趋势。涉案中多是酒后闹事,经调解都能认识到自己的责任。

  酒驾搭上朋友命

  38岁的袁某,是外地人,去年1月份,他和朋友彭某喝完酒后,开车拉着彭某回家。当车辆行驶至世纪大道英伦岗时,袁某未按交通信号通行,遇刘某驾驶的轿车转弯,结果两车相撞,彭某死亡,袁某和刘某也不同程度受伤。

  后经大庆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通行,负全部责任。

  案发后,袁某赔偿被害人彭某近亲属55万元,赔偿被害人刘某车辆损失费33万元、人身损害损失1万元。

  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伤人赔钱也获刑

  卢某、肖某、许某是朋友关系。去年2月6日凌晨1时许,3人酒后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小区门前打车,卢某无故将路边停着的出租车左侧车门及风挡玻璃踢坏,后三人进入小区。

  出租车驾驶员赵某及其儿子赵海洋(化名),追上理论,不想遭到三人的辱骂。随后卢某、许某对赵某进行殴打,致使赵某臀部、腿部受伤。赵海洋见父亲挨打,上前与肖某厮打,致使赵海洋左手掌骨骨折。

  事后,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赵海洋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赵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经大庆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车辆残损价值为人民币1788元。案发后,三被告人的近亲属,赔偿被害人赵某及赵海洋共计人民币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肖某、许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卢某、肖某、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赔偿高达20万元

  会上,高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沈洪庆,总结了3年来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的情况。

  沈院长说,从结案方式上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和赔偿金额较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3年来,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160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90.6%,从三年来逐年的调解结案情况看,调解率呈上升趋势。2013年,调解率为84.6%,2015年为94%。同时,个案的赔偿金额也大幅度上升。

  2013年个案赔偿额高达13万元,2015年个案赔偿额高达20万元。

  大庆晚报记者邹影绘图/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