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年以来,高新区法院审理聚众斗殴案21件,涉案人员4成未成年
一点小事就喊人大打出手

9月23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3年来聚众斗殴犯罪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悉,自2014年1月以来,高新区人民法院共审理聚众斗殴类案件21件,涉案112人,其中涉及未成年案件16件,涉案未成年人犯46人,112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共73人,宣告缓刑26人,免予刑事处罚13人。
从整体数字上看,犯罪主体年轻化,未成年人居多。究其犯罪原因,主要是因为“冲动”。
吃醋
一句“媳妇”引发争斗
2015年8月11日21时许,李艳辉给好友范婷婷打电话,通话中,李艳辉开玩笑管范婷婷叫了一句“媳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句“媳妇”,让范婷婷的男友王清泉听到了,王清泉抢过女友的电话,在电话中和李艳辉发生争吵。
为了一绝胜负,俩人约定在让胡路区一个广场进行决斗。王清泉找来好哥们曹某、吕某、滕某(以上三人均未满十六周岁)。李艳辉也不甘示弱,打电话叫来李某、沈某、魏某。
在此过程中,王清泉受轻伤,李艳辉驾驶的捷达车被砸坏,车损价值人民币8422元。案发后,几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艳辉系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某、沈某、魏某均系未成年人,予以减轻处罚,故对李某、沈某、魏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冲动
走路相撞引来群殴
谢民、许楠楠、王丽、孟欣欣、徐强、江雨、刘华清、李艳阳、王某某均是外来务工人员,其中王某某还未成年。这些人因一件小事参与了斗殴事件,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015年11月3日23时许,谢民在萨尔图区某道路上行走,不小心与许楠楠肩部相撞,从而发生口角,在被众人劝开后双方离开。
两人分开没多久,许楠楠、王某某、王丽、孟欣欣四人来到东风新村十区某火锅店吃饭,而谢民正好是该饭店服务生。
谢民看到许楠楠等人非常生气,指使服务员徐强、江雨对许楠楠等人进行挑衅,致使双方再次发生争吵。随后,许楠楠打电话让刘华清、李艳阳为其送来两把砍刀,双方在楼下斗殴。斗殴中,谢民、许楠楠、王某某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各被告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
特点
群殴多在8人以上
发布会上,少年法庭副庭长孙康凯,相继公布了5起聚众斗殴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2起是因女朋友聚众斗殴的,其他三起都是因小事,相约聚众斗殴。这些犯罪案例中,嫌疑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遇事冲动,不计后果。
副院长沈洪庆分析说,从近3年的案件可以看出,在聚众斗殴案件中,犯罪主体日益呈现年轻化倾向。缺乏自控能力与理性思维,一旦发生小矛盾、小摩擦,就极有可能被一方无形放大,挑起事端。涉案的112名人犯平均年龄为21岁左右,其中,未成年人犯46人,占全部人犯的41%。
那么造成聚众斗殴的原因是什么?副院长沈洪庆说,对审理的21起聚众斗殴案件进行分析,发现聚众斗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绝大多数罪犯法律知识缺乏,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单亲家庭子女居多,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防范
加大力度从根抓起
如何防范此类案件发生?
沈洪庆强调,避免聚众斗殴案件发生,要从根抓起。加强对主要街道、交通要道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公安机关要利用治安管理优势,以户籍为基础,对“重点人员”,时刻关注,定期专访。
社区应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对外来人员、农民工建立合理的管理服务制度,完善出租房登记制度。
对重点人群尤其是社会闲散青年或具有前科的人员,要抓苗头,防微杜渐。
同时还要落实对有前科分子刑满释放后帮教工作,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机制。政府在就业培训等方面,应给予一定的帮扶政策,使社会青年有一技之长,早日就业,自力更生,防止他们因为迫于生计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大庆晚报记者邹影制图/刘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