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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后需办理不动产登记 附全市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左远红
  

     原标题: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网友“悠悠白云”问政:

  你好,我近期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市房产交易大厅已经完成过户。下一步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请问需要哪些资料,需要哪些流程?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您好,需买卖双方共同持身份证明及交易确认书、缴税凭证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分中心办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驻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高新区火炬新街36号,电话:6041926)。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萨尔图分中心驻萨尔图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萨尔图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电话:460861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凤分中心驻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龙凤区龙政路1号,电话:621610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让胡路分中心驻让胡路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让胡路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让胡路区新城街287号,电话:5152787)。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同分中心驻大同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大同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东侧(大同区同庆街和同城路交叉口附近,电话:616598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红岗分中心窗口业务办理地点:市国土资源局红岗分局1楼(红岗区萨大中路北50号,电话:6786899)。

  以上信息摘自“百湖民声”网络问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