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饭店屡偷包四次获刑还是管不住手
“你们是警察!”8月25日9时许,在东风新村一区家中,外出归来的扒窃老贼张洋被戴上手铐时猛烈挣扎,他知道这次被抓意味着什么。被带上警车后,他仍然没有停止这种挣扎,用头撞击着座椅。
“对于这样的惯犯,我们早有防范。”市公安局现行犯罪侦查支队侦查一大队队长王野说,通过大量侦查他们掌握了张洋扒窃的犯罪证据后,才会同东安公安分局民警对其实施抓捕。
经审讯,张洋交待了今年以来,在我市饭店、市场等处实施扒窃作案3起、涉案金额两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每起案件,都有监控录像为证,作案过程很清晰。”王野还原了这些案件的经过。
今年1月初,在我市某销售电子产品的商场内,营业员正在卖货,一名男子从柜台旁边经过,四下张望了一下,迅速俯下身。在周围人看来,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没有什么异样,可在监控录像中却可以清晰地看到,男子经过前,柜台上放着一个包,经过后,这个包没有了,被刚刚路过的男子拎走了。“这个包是营业员的,忙着卖货没有照顾到就被偷了,里面有现金1000多元。”王野说。
无独有偶。2月1日,东安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在东风新村金融街一家饭店内,一名顾客丢失现金2900多元。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受害人吃饭时将外套放在身后,一名男子走进饭店,四下环顾一番后选择受害人背后的座位坐了下来。就在受害人与一同吃饭的其他人闲聊时,该男子将外套搭在了相邻的椅背上,不一会儿离开。受害人衣服左侧兜拉链被拉开,里面现金全部被偷。
7月18日,万宝小区一家饭店内,店主手机被偷。
王野研判这些案件视频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同一个人。这个人对于民警来说并不陌生,他就是张洋。
今年48岁的张洋因为盗窃屡次入狱。2004年11月,张洋在萨尔图区某商场内,趁店主不在盗窃皮衣一件,被判刑两年;2009年3月,张洋在让胡路区某商场卖鞋区,盗走背包一个,内有人民币600多元、韩币6.5万元,被判刑5年;2013年7月,张洋在龙凤区一肉店偷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一万元,被判刑一年零两个月;2015年,张洋再次在超市内将贼手伸向他人钱包,因此被刑事拘留6个月。
几次因盗窃入狱的张洋很清楚,这次被抓自己将面临着再次入狱的命运。
狱友公交车上联手扒窃赃款用来购买毒品
一辆2路公交车上,乘客虽然不少,但不至于多到人挤人的程度。
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上车后没有往车厢后面走,而是直接站在了投币处后面。每个经过此处的乘客都在搜寻自己该站的位置,没有人注意到,这名男子的手在下面不断试探乘客的背包和可能放钱的衣兜。
“能自己得手的自己动手,如果行为引起了警觉,就会递眼神给同伙,由另一个人继续作案。”据市公安局现行犯罪侦查支队侦查三大队队长曹纪介绍,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公交车扒窃案件呈季节性上升趋势,尤其以2路、3路、6路、312路、23路等公交线路发案最为突出。为此,市公安局现行犯罪侦查支队组织侦查二大队、三大队会同龙南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侦破此系列案件。
专案组通过摸排走访、视频研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老邓和老汪。
“这两个人都有过扒窃犯罪前科,在监狱中相识,有着共同的犯罪目标,经常一起作案。”曹纪说,专案组掌握充分证据后,决定对两个人实施抓捕。
然而,在抓捕侦查过程中,民警又有了惊人发现:老邓和老汪不仅盗窃,还吸食毒品。他们盗窃所得的赃款、赃物均被用于从范敏那里购买毒品吸食。顺着这条线索,两名涉毒犯罪嫌疑人范敏、小壮进入警方视线。
追踪犯罪嫌疑人轨迹,确定抓捕时机成熟。7月18日,在市局相关部门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在让胡路区一旅店内将老汪抓获。当日,在哈大高速大庆出口,民警将从哈市携带毒品回来的范敏、小壮抓获。
那么,警方为什么没有在同一天抓捕犯罪嫌疑人老邓?难道不怕打草惊蛇?
“老邓因为吸食毒品已经被拘留。”次日,在第二拘留所门口,民警将刚刚迈出拘留所大门的老邓抓获。
在老邓和老汪的住处,警方查获冰毒41克,收缴涉案手机6部。
经审讯,老邓和老汪交待了自今年5月份以来,在我市公交线路、商场、集市共同实施扒窃作案21起、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以及购买、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除民警外,人名均为化名)
大庆日报记者沈艳茹图片由警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