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家人合伙浇玉米,一人不幸触电身亡
帮工触电身亡家人获赔35万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30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季节,不想突如其来一场变故,致使两个家庭,都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今年8月的一天,一个噩耗传到肇州县永胜乡小玲的家中。由于干旱,小玲的丈夫小张和亲戚小王,互相帮忙灌溉土地,不幸的是,小张在帮小王浇地的时候触电身亡,小张的去世,给两家人带来了无尽的悲伤。
触电身亡
永胜乡模范村村民小张和小王是亲戚,今年夏季干旱少雨,玉米作物严重缺水,8月正是玉米长穗季节,这个时候如果水分供不上,就将减产,为了有个好收成,两家人商量一起灌溉玉米地。商量好后,小王帮小张家先灌溉,活干得很顺利,浇完地后,两个人早早收工。
第二天,小张便开始帮小王家灌溉土地,在准备的阶段,小张手持一根6米长的铝制管,意外地碰触到了高压电线。倒地抽搐一会儿后,便一动不动了。看到这一幕,小王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通知了小张的妻子小玲,并报了警,医护人员到场时,确认小张已经死亡。
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给予了意外身亡的最终定论,两家人为小张办理了后事。
后事办完了,小张一家人就找到小王谈赔偿一事。小王对小张的死非常愧疚,对赔偿的事儿丝毫没有推脱。但谈到赔偿金额时,两家却出现了分歧,对于小玲提出的35万元钱,小王难以接受,认为索要的赔偿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两家人前后商量了几次,最终也没有谈妥。
寻求帮助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小玲听村子里的人说,胜利村有个司法大院,负责人陈国刚,不仅热心肠,而且依法公平合理办事,于是找到陈国刚,希望他能帮忙。
老陈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表示,赔偿金额的提出,是有根据的,这个金额得通过合理精确的计算得来,于是便带着小玲,来到了永胜乡人民调委会。
宋广德所长接待老陈和小玲,并查看了派出所和医院为死者小张出具的死亡证明。
宋所长说,小张今年刚年满30周岁,上有父亲母亲,下有一个还没上学的孩子,家庭负担比较重,在谈到赔偿的时候,这些都要考虑在内。
小玲说:“我提出的35万是有依据的,包括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赡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宋所长询问小玲:“你的公公婆婆,对这笔赔偿金有没有什么异议?你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全家人都同意吗?”
“是的,我公公婆婆因为儿子的死伤心欲绝,对其他事情现在都管不了,全让我一个人处理,他们支持我。”小玲表示。
调查取证
为了慎重起见,宋广德和陈国刚一起,分别来到小张的父母家和小王家。
小张的母亲整天以泪洗面,父亲正在门口抽着烟,宋所长按照惯例,向老张了解了情况。
宋所长看到,小王家里条件还可以,但是面对35万元的巨款,一家人也是每天唉声叹气。宋所长对小王说,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小张干活意外身亡,你应该赔偿,赔偿的金额应通过具体计算得出,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赡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这些费用如何计算,法律也有相应规定,小玲经过计算,已经将赔偿金额罗列出来,我们认为合理,也是最低限额了。小玲今年才29岁,带着个孩子,这点赔偿金,也只能保障小玲一家人今后的最低生活标准了。
圆满解决
宋所长的话,深深触碰到了小王内心,他表示:“我对赔偿没有异议,但是我确实没有这么多钱,我们都是农民,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啊。”
“那你先支付一部分,其余的先打个欠条,这样你能接受吗?”宋所长说。
“能不能接受,也得接受,我要是不赔偿人家,我也良心难安,我家现在最多能拿出来17万,剩下的18万两年内还清,你问问他家同意不同意吧。”
两家人最后来到乡调委会调解庭。经过调解,两家人最终达成了协议,小王先赔偿现金17万,余下18万在两年内还清。
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小玲给小王打了17万元的收据,双方又签了剩余18万元的欠条,这桩赔偿纠纷圆满解决了。
大庆晚报记者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