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进一步规范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明确不得高于12%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宇满侨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周晶)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对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做出进一步规范,明确规定最高不得超过12%。
据了解,日前,国家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现行政策及时做出调整。即,我市企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另外,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申请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不仅如此,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转好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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