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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10日结束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宇满侨
  

  大庆网讯(记者齐航)记者4月6日获悉,今年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将于4月10日结束,符合扶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抓紧到计生部门申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为我市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2.只生育一个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审核,以个人为单位确认。年龄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仅在农村实行。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居民;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且2001年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本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金每人每月80元,自扶助对象资格被确认年度起按年度发放。

  计生部门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扶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请于4月10日前抓紧到申报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工作站的计生部门申请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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