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 肇源县 林甸县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萨尔图区 龙凤区 让胡路区 大同区 红岗区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大庆在线  >  大庆民生
男子养“鸟诱子”非法猎捕23只野生鸟 判处拘役三个月
作者:    来源:大庆网     频道主编:曲慧
  
  原标题:养“鸟诱子”,设置粘网,一时贪心犯罪了

  男子抓鸟被判非法狩猎

  每年的四五月份,天气回暖,万物复苏,动物们开始活跃起来。这时候,总有些人蠢蠢欲动,明知野生动物不能随便捕获,却仍为了一己私利不惜以身试法。

  3月28日,记者在大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非法狩猎的案件。

  40岁的吴某在我市大同区打工,由于工作时间弹性大,有很多时候他都觉得闲得慌。

  没事干的时候,吴某总是琢磨着干点儿什么能挣外快。看着林间穿梭的小鸟,再看看一些饭店挂出山珍野味招牌,吴某决定当一回猎人。

  去年五一,南飞的小鸟早已经回到大庆,吴某来到大同区八井子乡九井子村南侧,找到一个大土坑,将粘网插进坑里。为了能更好地猎捕鸟类,吴某还饲养了一些鸟,来引诱野生鸟。

  这天,吴某将家里饲养的28只“鸟诱子”固定在粘网上,“鸟诱子”发出急促的叫声。

  没用多少时间,吴某就猎捕了23只野生鸟,他心里窃喜,这些鸟卖给饭店,肯定能值些钱。

  吴某没有想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被警方掌握。还没等他将这些野鸟带走,就被大同公安分局的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猎捕的23只野生鸟属于国家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吴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予惩处。

  法院同时认为,吴某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猎捕的野生鸟已被放生,所以在量刑上应酌情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判处吴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没收作案工具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