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庆市创业会客厅请来了大庆市财政局、大庆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国税局、大庆市地税局、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创业者最为关心的财政补贴政策、工商管理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贷款免息政策进行了详解。
本期大庆市创业会客厅请来了大庆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科长王永夫、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张玉荣、大庆市科技局副调研员袁春艳、大庆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科长杜立芹、大庆高新区信息技术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局局长伞金福,请他们将大庆市出台的电商发展、土地优惠、免费培训、高新区创业扶持政策进行解读。
创业服务:
创业者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大庆市为创业者搭建的六大服务平台,可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专家指导,免费提供培训课程、教材和学习资料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是一个集培训、服务、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内的普通高校学生及中专、高职、技师(技工)院校学生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1、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课程两至三天。针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想法的毕业年度内在校的普通高校学生及中专、高职、技师(技工)院校学生。
2、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课程共十天。针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项目的创业者。
3、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理论课程七天,企业现场教学两天。针对经营一年以上且有改善需求的企业法人。
同时,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还将为创业者搭建六大服务平台,即信息服务平台、培训服务平台、政策服务平台、孵化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交流服务平台,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专家指导,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培训课程、教材和学习资料。
电子商务:
大庆市设立了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并推出贷款、税费、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
对工商注册、税费缴纳和指标统计关系均在大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平台类、应用类、服务类企业(个人)、配套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企业进行扶持。
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不足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强化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大庆市注册设立结算中心、全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本地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满1年,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且销售本地产品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30%以上的,经大庆市政府电子商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认定,按平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对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的启动资金。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入驻率70%以上、带动创业就业1000人以上、基础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完善、年交易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进行奖励: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不足1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四、支持电商物流仓储建设。鼓励物流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对物流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企业,电子商务物流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建设冷冻冷藏库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企业,按冷链物流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对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业的创业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享受小额贷款创业优惠政策。
六、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对电子商务企业确有纳税困难,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暂行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4〕19号)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3号)要求的,经地税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外,还将加强用地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科技:
科技型企业在研发、技术转让、投资、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等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大庆市制定了《大庆市三百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根据行动计划,大庆市鼓励创办企业,一是鼓励支持农业科技特派员和工业特派员领办或创办企业,对于科技特派员创办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扶持。二是鼓励科研机构创办企业。三是支持、鼓励大学生创业,重点是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区或苗圃,鼓励大学生以多种形式注册公司,转化科技成果。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科技企业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前(一般在4月底),应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及时享受国家对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策
根据新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核销。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第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四: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六: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七: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第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用地政策:
大庆市国土局出台了16条支持性用地政策,其中,在放宽工业用地政策方面,实行多年限的弹性年期出让制度,高新技术产业也将享受政策优待
16条支持性用地政策涉及多个方面,既有国家和省里的“落地”政策,也有国土局为促进大庆市经济发展,支持全民创业制定的新政策。
这些支持性用地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放宽工业用地政策,另一个是高新技术享受优待政策。
一、放宽工业用地政策方面
为减轻中小企业的投资压力,大庆市国土局将打破现有工业用地单一的50年期出让模式,实行10年、20年、30年、40年和50年等多年限的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对5年以下的工业用地,实行租赁或“先租后让”的供地方式,用地企业可以根据产业生长周期,自行选择土地出让年限。
除此之外,为避免闲置土地浪费,大庆市国土局还将根据大庆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对房地产供应偏多或在建房地产规模过大的县区,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建设。
二、高新技术享受优待方面
为鼓励在大庆市范围内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大庆市国土局放宽了用地标准。
对进入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强度可在原定各级各类开发区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不需要依照各级别开发区的提高标准执行。
另外,将重点扶持红岗区2.5平方公里圈外未利用地试点,对产业项目利用圈外未利用地的,先行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使用地企业享受优于市区范围内工业园区的待遇。
以往,物流产业用地是按照工业和商业标准划定的,为全力积极支持物流产业发展,企业可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
大庆市国土局还将对养老产业项目用地进行扶持。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
高新区创业:
在高新区创业可享受“创业保姆”式服务,还可享受各种补贴,降低创业成本,高层次创业人才还享有百万元启动金……高新区是各项扶持政策较为集中的地方
2015年4月1日,高新区开始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主要包括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加强人才支撑保障、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和落实国家税费政策等6方面内容,因此也被形象地称为“创业六条”。
提供“创业保姆”式服务。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方面,高新区支持专业孵化园区和企业孵化器建立众创空间、创新工场、虚拟园区、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模式和设立专门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业保姆”式服务。允许专业孵化园区和企业孵化器内的一个集中办公区可以注册多个企业。高新区还建立了科技资源信息交流发布平台,搭建集技术、信息、政策、项目、人才、资金等要素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同时,搭建网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预审、办理、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问效等“一条龙”服务。另外每年拿出200万元创业辅导专项资金,聘请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优秀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在企业管理、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咨询诊断等方面辅导培训企业和创业者。
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创业成本。高新区在房屋租金、公共平台、网络设施、资质认证、电商平台、电费等多方面都给予补贴。
其中,在公共平台补贴方面,高新区将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业孵化园区和企业孵化器建设。专业孵化园区内的所有公共服务平台向企业免费开放。
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每增加一家在辖区注册并纳税的平台用户将会给予2000元补贴,对单个电商平台补贴最高能达到100万元。
创业者可获百万启动金。为加强人才支撑保障,高新区每年拿出200万元技能培训资金,一方面要用于奖励培训贡献突出的院校、培训机构,另一方面要把钱花在对企业的人才培训上。
同时,高新区已按照“创业六条”要求,启动实施百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将给予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提供120平方米的办公房屋租金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技术及优秀管理人才还给予购房补贴。
政策“红包”助推成果转化。对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按要求比例给予项目匹配资金;对未要求匹配的项目,按照项目所获资金额度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获批省级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省级重点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对新获批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国家级重点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
同时,对新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新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都将给予10万元补贴。在各项专利、知识产权方面都会对企业予以资金补贴。
设创业基金,给风险补偿。高新区将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有限合伙等形式联合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拓宽企业创业融资渠道。
同时,将建立早期创投风险补偿机制,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高新区初创期、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在投资损失确认后按损失额的10%给予风险补偿。另外,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并符合《大庆高新区优先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的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按照担保费用的50%给予融资企业不超过2年的担保补贴。在国内(含香港)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首发上市的企业,且融资返投到高新区的,按主板300万元、创业板200万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上市费用补贴。(采编:张文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