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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司机注意!下月高速超速50%将罚款2000元
2019-02-27 09:51:13 来源:大庆网  作者:刘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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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网讯(记者 刘盼)近日,一则《关于增加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对此,记者向大庆市交警支队求证,这则关于加重高速超速的处罚力度的通知是真的,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新政策的变化吧!

   高速超速50%将罚款200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41条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在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从2019年3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超过规定时速的,加倍处罚,具体执行下列规定:

  一、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20%的,由原处罚50元提升到处罚100元、一次记三分;

  二、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足50%的,由原处罚100元提升到处罚200元、一次记六分;

  三、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由原处罚500元提升到处罚2000元、一次记12分。

  交警提示广大司机朋友,高速公路机动车流量大,车速快,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高速公路行驶中严重违法行为。

  高速公路常见的20种违法行为

  1、超速驾驶;

  2、占用应急车道;

  3、在应急车道上停车、逆行、超车,在行车道上停车;

  4、发生事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运行;

  7、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8、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下;

  9、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超过定额乘员20%以上;

  10、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2、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1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其他机动车辆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

  14、驾驶拼装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15、交通肇事逃逸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

  17、慢车占据超车道或右侧超车;

  18、变道不打转向灯;

  19、行车时未保持合理车距;

  20、匝道口停车滞留、高速出口倒车。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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