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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提案摘要:关于加强教育督学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9-01-09 09:11:48 来源:大庆网  作者:雷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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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声音

  让区居民宋晓辉说:“我儿子今年九月将升入中学,学校的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未来。为此,我想了解下全市中小学推行的教育督学制度,能否对学校起到监督作用。”

  提案者:杨明杰

   关于加强教育督学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市在2013年在全市中小学推行教育督学,主要面向各中小学临近退休的校长和书记聘请了一批大庆市教育督学。五年来,我市教育督学督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少问题。如:

  一、我市第一批教育督学的主体是临近退休的学校校长和书记,有的在任期内没有提交所负责学校的督导报告,没有去过所督导的学校,失去了教育督学的意义。

  二、第一批督学不少同志已经退休,许多同志已经到外地生活,不能履职。

  三、教育督学还是新鲜事物,所管学校能否接受和配合都需要不断探索。由于没有这方面工作经验,教育督学实际开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议:

  一、重新聘任一批新的中小学教育督学。建议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优选一批热爱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教育督学。在任职条件上,应适应改革发展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能够深入学校、深入师生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时间。

  二、明确教育督学的履职范围,要加强相关培训,达到上岗要求。按照《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督学应履行以下职责: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对师生或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实施督导等等。但在实际中很多督学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做。因此,要开展相关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以便督学更好地履职。

  三、建立能上能下的教育督学考核与评聘机制,推进我市的教育督学工作上水平。要从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参加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三方面对督学进行考核。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考核后形成书面意见告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并存档备案,作为对其使用、培养、聘任、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有必要强化考核评比,对不能履职的教育督学要及时清退。要通过每年一次的总结大会,学习先进经验,总结不足。

  四、建立教育督学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和管理上保证教育督学能够履职。调查中发现,有些被督导学校的主要领导总认为督学是形式。督学是个新鲜事物,所以,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提高各学校领导对督学工作的认识,从制度和管理层面为督学履职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信访、常规、现场、随机等督导工作机制。

  大庆日报记者雷震宇整理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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