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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织秸秆“禁烧网” 打赢空气质量保卫战
2018-11-01 10:04:49 来源:大庆网  作者: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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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今年9月15日,全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秸秆禁烧事关污染防治攻坚大局,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明确方法措施,坚决打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战役。9月27日,大庆市召开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坚决完成秸秆禁烧这项政治任务,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我市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有何奖惩措施……针对社会关切、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市环保局局长韩松岭给予详细解答。

  新闻调查

  日前,省、市环保部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组深入杜尔伯特和林甸县的村屯,现场督导检查秸秆禁烧工作。

  这仅是省、市深入推进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记者了解到,大庆市出台了《大庆市2018年秋冬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大庆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考核办法(试行)》等,成立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村屯,切实推进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保障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打好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

市环保局局长韩松岭。

  深入推进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其意义和重要性是什么?

  韩松岭:秸秆焚烧一直是政府关心、社会关切、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大庆市在推进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中,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韩松岭:近年来,大庆市委、市政府从保障和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出发,始终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严密的管控措施,收效明显。

  进入9月中旬,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特别是省委书记张庆伟的批示要求,把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提升为当前一个时期最为紧要、最为核心的政治任务,细化分解职责,落实逐级包保,明确奖惩规定,大力宣传动员,为全面实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工作中,我市严格落实禁烧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大庆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庆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等工作文件,并召开全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建立网格、强化督查、明确奖惩等工作作了详细周密的部署。

  目前,我市全面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共划分一级网格10个,二级网格94个,三级网格581个,四级网格2532个,明确了各级网格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牵总、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体系,实现禁烧管理力量“全覆盖”。

  另外,我市还通过建立全市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禁烧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层层落实禁烧监管责任、细化奖惩考核办法等,科学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打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战役,我市如何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

  韩松岭:前不久,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在市环保局召开,对落实联席会议职责和督查检查要求,做好下一阶段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打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战役,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需要各县区、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这项工作落实落靠、取得扎实成效。对此,我市下发了《关于建立大庆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即负责全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和指导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全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长效机制。

  《通知》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如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市农委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固化压块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助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工作等。

  根据《通知》,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或邀请其他部门参会,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省里已经开展了督查工作,我市在督查方面有何动作?

  韩松岭:在积极配合省督查组开展工作的同时,我市印发并实施了《大庆市2018年秋冬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督查,对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好的通报表扬,落实不到位的问责。

  现场督查期间,我市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巡查与点穴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成立5个督查组,责任单位分别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气象局。按照包片负责原则,督查组直插田间地头,紧盯“第一把火”,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现场督查阶段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12月10日以及2019年3月10日至5月15日。

  另外,市环保局还制定了《大庆市环保局2018年秋冬季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9月17日至12月10日,共组织六轮次督查,成立60个督查组,每组工作约半个月左右。由市环保局处级领导包片,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督查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处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场处置秸秆焚烧违法行为。二是向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提出约谈县(区)主要领导的建议。

  我市在落实禁烧监管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韩松岭:为切实加强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按照省责任书要求,市政府制作了《大庆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目标管理责任书》,逐条明确各县(区)政府的工作任务和标准,同时要求各级网格层层签订禁烧责任书,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田块包干到人。

  针对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我市如何进行奖惩?

  韩松岭:我市印发了《大庆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具体考核对象为县(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等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二至四级网格责任单位。

  《办法》规定,考核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领导、宣传动员、督查检查、综合利用、经费投入部分以资料审查为主,禁烧成效部分以现场核查为主。考核实行百分制,设得分项50分、基础分项50分。得分项50分,为组织领导、宣传动员、督查检查、综合利用、经费投入等5项总分。基础分50分,为禁烧效果项,实行扣分制。

  特别需要注意的事,在禁烧效果项中,我市将紧盯“第一把火”,对全省第一把火的单位,扣50分;对全市第一把火的单位,扣30分。对禁烧期两段期间内(每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翌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分别出现全省或全市第一个火点的,直接扣拨相关单位50万元,再出现火点,按每个火点30万元扣拨资金。省里已扣拨过的,市里不重复扣拨。

  《办法》明确了具体的奖惩办法:一是依据考核结果得分,对各单位进行排名,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以上的为良好。凡每次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县(区),且综合得分在良好以下,由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约谈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连续2次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二是对因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等,造成秸秆焚烧现象较为严重的,按《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二至四级网格责任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及总网格长、分网格长、网格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四是对禁烧期无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的单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另行给予奖励。五是在禁烧期,县区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对三级、四级网格员给予一定补贴。

  当前正值秸秆禁烧攻坚期,我市还将开展哪些具体工作?

  韩松岭:一是逐级落靠工作措施。督促确保各县(区)全面达到区域划定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岗位职责到位、任务目标到位、奖惩机制到位的“五到位”标准,确保“四级”网格监管体系落地见效、发挥作用。

  二是全面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实施各级禁烧督查方案,加大巡检和夜查频次,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组织巡防队伍,到田间地头死看死守。增加暗访次数,发动群众举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劝阻不听、制止不理、顶风点火的,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三是积极开展禁烧宣传。组织市、县(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科学合理、高效环保利用秸秆。

  四是突出强化综合利用。积极推动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从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方向,全力争取上马一批秸秆利用项目,形成牵动和引领作用,逐步构建“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的科学工作格局,从源头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大庆日报记者 赵龙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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