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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大雨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8-12-24 09:30:00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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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洛大雨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8年12月21日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洛大雨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洛大雨同志简历

  

  洛大雨,男,汉族,1971年4月生,籍贯黑龙江哈尔滨,1993年12月入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学历。

  1990年9月-1994年8月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生

  1994年8月-1999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科员

  1999年6月-1999年7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主任科员

  1999年7月-2002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

  2002年6月-2004年10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

  (2001年5月-2004年1月在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10月-2006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党组秘书、院长秘书、助理审判员

  2006年6月-2010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0年9月-2014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4年9月-2015年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2015年2月-2015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兼任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5年4月-2016年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2月-2016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6月-2016年1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6年12月-2018年11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地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09确定二级高级法官)

  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年12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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