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大庆在线  >  今日大庆  >  生活资讯
搜 索
用户申请供热报停 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提出
2018-09-29 13:45:53 来源:大庆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原标题:市城管委:供热报停应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提出申请

  近日网友“郡郡”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2018年9月20日去办理供热报停,供热说全省统一提前到9月10日前。但据网上说,七台河报停最晚日期是2018年9月30日之前。请问,省里的文件到地方怎么说变就变?热力下属单位员工服务一点儿都不正规,就像随便在劳务市场上找的。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回复如下:

  我市供暖期为10月10日至翌年4月20日。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

  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

责任编辑:左远红

频道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