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酷酷123”问政:
请问大庆市城市供水价格现在是3.25元,其中2.3元为自来水价格,0.95元为污水处理费。这两部分价格如何得来的?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我市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水价(基础水价)为2.3元/立方米,是依据成本监审结果,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价格听证、市政府决策等政府定价程序而制定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95元/立方米,是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第一条“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此稿件来源于《“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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