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60年出生,名字中,有个“有”(“友”)字。户口和身份证的名字一致,都是“友”字,但是人事档案中,早先一部分是“有”,后期的是“友”。原因是90年代的时候换身份证和户口本,期间给弄错了,更换办理后把原来的“有”错写为“友”了,后来就一直延用下去了。请问:这种情况会应该怎么办?退休或是遗产继承的时候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怎么解决?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你好,户口、档案姓名不一致问题,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户口登记信息与单位工作档案记载信息为同一人,加盖公章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加曾用名。退休和遗产继承的问题,请咨询相关业务部门。谢谢咨询。
此稿件来源于《“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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