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杜雪)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文件要求,从7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患者就医实名制挂号。
据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日前,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向省内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机构发布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自7月1日起,患者(包括患儿)就医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军官证等)进行挂号就诊,同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患者,医疗机构须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首次允许挂普通号进行就诊。
工作人员提醒,患者准备就医一定要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如首次就诊没带,再次就诊时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否则会给患者复诊带来不便。对急诊和危重患者,医疗机构应先行诊疗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核实其身份信息。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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