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距离企业年报结束还有70天,经营者如果未及时年报,信用将受到影响。
据了解,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凡是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都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当年办照,自第二年起进行年报)。2017年度年报工作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到2018年6月30日24点。逾期未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给自身信用、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年报申报很简单
记者了解到,1月1日—6月30日,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官方网站(网址//gsxt.hljaic.gov.cn)进行网上申报。也可登录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服务窗口-企业信用”,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行申报并公示。
不年报后果很严重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将面临以下后果:
失信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营往来单位可能拒绝与失信企业续签合同,拒绝与其继续合作。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政府部门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除在市场准入受到限制外,还将在银行被拒绝相关业务办理,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获得荣誉、企业上市、从业任职、资质审核、出入境等活动中被限制或禁入,不年报会直接影响信用等级,进而会影响银行贷款甚至出行等各个方面。
任职限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报操作特别提醒
以往年度未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应及时补报并公示,同时申请移出市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发现年报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在6月30日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请尽量在5月份以前进行年报,以免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存,业无信不兴。全市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应更加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抓紧抓早,及时办理2017年度年报公示。
大庆日报记者杨滨宁
八五九农场“以赛促收”显身手 广袤大地奏“丰歌”2021/09/28
探秋——龙江五大旅游线路2018/10/31
【黑龙江省新闻联播】桦川稻香节 好米迎客来2018/10/29
大庆油田采油三厂:这块金牌真不易2021/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