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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技术转移有平台 科技成果“动起来”
2018-03-20 11:13:48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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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赵龙)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黑龙江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计划到2025年全省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形成技术、资本、人才、信息、企业家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

  “建设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具有重要意义。”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表示。

  《方案》提出,要促进技术合同交易,对购买省内外科技成果的我省企业,按照其技术交易实际到账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给予其技术交易实际到账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将科技成果在省内进行技术交易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按照其技术交易实际到账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给予其技术交易实际到账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同一年度同一技术交易项目的双方给予单方面支持。

  “去年,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49份,合同金额13.23亿元,技术交易额达7.4亿元,合同金额、技术交易额两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调动企业技术交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方案》还提出,要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强化政府引导与服务,对绩效考评优秀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至200万元发展资金补助。加强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快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市科技局将在建设技术转移平台上下功夫,积极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发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用,完善大庆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功能,与国家和省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拓展科技资源信息化收集与发布渠道。“此外,我们还将积极推进‘龙赋基因’等项目建设,采用柔性引进、联合设立等方式,集聚一批社会化、市场化、平台化的科技服务机构。”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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