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陈春霜)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生活极端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利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市两级法院从2017年12月起,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到2018年2月21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34件,执结金额1305.66万元,在让广大申请执行人体验到司法力度的同时,又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多手段并用查询涉案财产
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谢洪程向记者介绍,在活动中,全市法院执行部门积极借助网络查控系统,深入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坚持信息化查控手段与传统查控手段相结合,特别是对农村、偏远地区,加大了传统执行手段的运用,执行干警主动到乡镇政府、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做好沟通和衔接,积极争取外部的协助和支持,有效减少深入基层开展执行工作的难度和阻力。
在农村地区,尤其注重与乡镇政府的配合,查控被执行人粮补及地补,最大努力查控财产。
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开展夜间执行、周末执行、假日执行、凌晨执行等集中执行行动35次,开展网络查控300余次,查询涉案财产1700余万元。
同时,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加班、加点,放弃周末和节假日休息,顶风冒雪,不畏严寒,在“三九”天、腊月二十八年关将近时,仍然驱车千里前往异地寻找被执行人下落。高新区法院仅用3天时间就为19名农民工讨回85万元血汗钱;大同区法院执行干警周末下村屯丈量土地,当场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肇源县法院执行干警雪夜深入村屯蹲守,18小时执结一起涉及6万余元拖欠工资款纠纷案件。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出动警车200余次,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刻地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多措施打击老赖不手软
全市法院执行部门还加大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法及时作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活动期间,有51人被纳入了“黑名单”,拘留19人,限制高消费33人。
在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中,全市法院还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专项救助工作,对涉民生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依法依规进行救助,共司法救助5人,救助金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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