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物价部门对商贸流通领域、春运市场等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持续至2月末。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宝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中,商贸流通领域重点检查商场、集贸市场、超市、粮油批发市场等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对电商价格行为监管。
“粮、油、肉、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价格监测和巡查会持续加大,发现倾向性、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控措施。”刘宝森介绍说,要及时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借节日旺销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法价格行为。
在春运期间,对铁路、公路、民航客运价格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抽查,防止和打击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保证春运市场价格稳定。在旅游及相关行业,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购物店、餐饮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景区违规收取门票等价格违法行为。
另外,价费公示上也会加大力度,重点规范交通、餐饮、商贸、旅游及电商企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行为,纠正、打击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及时变更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等行为以及不按公示价费标准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
刘宝森表示,消费者遇到价格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12358”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大庆日报记者李佳明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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