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杜雪)1月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纳入国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已顺利上线经办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业务,在保持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原有额度情况下,对养老金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正在逐步向国家新的保险制度过渡。自今年1月起,按照新制度要求,对于已纳入国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并上线经办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划分为统筹内、外两个项目,新制度实施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不变,将按照新的发放办法按月发放。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养老金发放形式改变将分步实施。按新形式发放的养老金,每月8至10日分两笔钱打入退休人员银行账户。如果退休人员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疑问,可及时与本单位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为4671966。
责任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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