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大庆在线  >  全民创业  >  创客资讯
搜 索
大庆四家孵化器共获得省政府460万元补助资金
2019-03-18 09:35:03 来源:大庆网  作者:王玲玲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王玲玲)日前,记者从大庆市科技局获悉,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的通知》(黑财指(产业)[2018]515号),我市4家孵化器共计获得补助460万元。

  据了解,为有效推动我省双创工作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2017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我省将重点支持上年度内孵化服务绩效突出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项目,及重点示范大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项目两类项目。支持方式分为服务绩效后补助及重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补助两种。

  其中,服务绩效后补助方式,是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综合考核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上一年度新孵化科技型企业的数量、质量及孵化器服务成本投入情况给予后补助。孵化绩效后补助资金从20万元到100万元分为5档,综合考核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总分及运营成本支出情况给予补贴,主要用于补充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而重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补助方式,是为鼓励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动我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断提升功能,完善模式,对新建或改建的重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依托我省龙头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新建或改建的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依托省内外专业孵化机构新建或改建的重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按其建设投入的30%,最低不少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择优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助;上年度新通过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此次我市获得补助的四家孵化载体中,中科创业园获新认定国家级孵化器奖励200万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管理办公室和东北石油大学科技园分别获得服务绩效后补助100万元、100万元和60万元。

  据悉,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驻庆大学、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等多种社会力量,利用闲置楼宇等资源建设孵化器。先后出台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庆市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建设评价标准》和《大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服务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组建了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创新联盟。目前,全市孵化器载体已发展到40家,其中孵化器27家,新型众创空间13家。孵化面积157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2565家,从业人员16031人。

责任编辑:左远红

频道推荐